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市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119 项行政审批中介服
务事项,其中涉及市、县级的中介服务事项84 项(详见附件)。被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
件。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行政审批
流程,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中介
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请于6 月20 日前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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